江门日报讯 (记者/胡伟杰 通讯员/杨林涛) 2月16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向一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信用修复证明,旨在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企业减轻市场经营压力,修复企业信用,以诚信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2年7月,恩平市某陶瓷公司因未履行恩平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该公司主动及时履行案款义务,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失信发布信息予以屏蔽。由于该公司曾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记录,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信用创伤”,出现负面影响。为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守信激励的导向,经法院审核,向该公司发出辖区第一份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企业走出信用困境。
恩平市人民法院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运用信用修复激励机制,避免企业“一次失误”陷入失信困境,强化“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营商环境导向,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