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对茶位费说“不”吗?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4-03-21 07:22   

不少茶楼会同时收取茶位费和服务费。

不少茶楼会同时收取茶位费和服务费。 陈倩婷摄

    对广东人来说,茶位费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不管顾客喝不喝茶,一律按人头收费,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这是目前江门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情况,也是广东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情况。

    近期,有网友反映称,北方游客来南方旅游用餐,反感南方部分商家收取茶位费的不合理“行规”,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餐厅茶位费。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一石激起千层浪。“广东茶位费”不断登上各类社交媒体热搜,社交网络上,也出现不少网友晒出攻略,分享自己如何“追回”茶位费或者退掉服务费的经历。

    那么,茶位费是否合理呢?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对此,记者进行走访。

    江门日报记者 李银换

    走访 多家餐馆均收取茶位费

    餐馆收取茶位费是强制的吗?顾客有没有自主选择需不需要茶水和退茶位费的权利?

    近日,针对餐馆茶位费收取的问题,记者走访多家餐馆。不少餐馆服务人员表示,茶位费是“必选项目”,即使自带茶叶、饮品或者只喝水也必须付茶位费。

    3月17日上午10点半,位于新之城的国泰酒楼很热闹,现场坐满了在喝早茶的市民。麦先生是这里的熟客,他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和家人来这里喝早茶。这里大厅茶位费每位3元,服务员会以“数人头”的方式来核对茶位费。“这家酒楼的茶位费算比较低了,一家人来喝早茶比较划算。”麦先生说。

    当记者询问,若自带茶水是否能减免茶位费时,国泰酒楼店员表示,就算只喝白开水,茶位费也还是要收,这是酒楼的规定。

    记者走访了解到,江门大多数茶楼的大厅茶位在3元—8元不等,房间茶位约8元/位。其中,江门保利皇冠假日酒店御公馆茶位费最低15元/位起;在百合苑,大厅茶位3元/位起;金满楼茶位6元/位起;江门东湖楼茶位费最低8元/位,现特定时间有茶位费半价优惠;老广新意茶位费约6元/位;新会大融城百乐门茶位费5元/位起;美心一荟茶位费5元/位……不仅有茶位费,有的酒楼还要加收10%的服务费。

    市民梁女士此前就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她和亲友到蓬江区一家农庄吃饭,在检查账单时才发现他们一行共11人,账单上却写成了22人,按每人5元来算,茶位费收了110元。后经沟通,才退回55元茶位费。“如果在结账时没留意账单,岂不是多收了55元。”梁女士说,茶位费实在是太坑了,不明白为何会按人头收茶位费。

    对于茶位费,也有不少网友晒出攻略,分享自己如何“追回”茶位费或者退掉服务费的经历。网友“@向日葵小姐”发帖称,自己在广州吃韩国烤肉时被收取了每人6元的茶位费。随后,其拨打12315热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了退费诉求。不久后,烧烤店老板便联系其协商并最终退回全部茶位费。

    探因 茶位费从何而来?

    在探究茶位费是否合理前,不妨先了解下茶位费从何而来?

    茶位费的起源有多种说法。一种观点认为,它源于广东茶楼文化,旨在补偿茶楼因提供茶位而产生的成本,如茶叶消耗、场地占用、加热能耗和服务费用。商家收取茶位费也考虑到翻台率和营业额的需要,因为早年间,茶楼既是喝茶的场所,也提供饭食,很多人只为喝茶而来。另一种说法将茶位费的起源归于香港的小费文化,受英国文化影响,香港餐饮业早期有给小费的习惯,后逐渐转变为固定的茶位费。

    市民对餐饮商家收取茶位费有着不同看法。市民李女士几乎每天都会去茶楼喝茶,她认为茶楼收取合理的茶位费也是正常的,因为茶楼有提供煮水泡茶和茶叶茶具,而且喝早茶的时间通常比较长,商家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以理解。

    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对于收费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茶位费已成了一项收费项目:“现在有些店吃饭收茶位费,喝白开水也要茶位费,几个人坐下来没消费都已经花出去几十元了。”

    “收茶位费没问题,但有的商家不会把茶位费显示到账单上。”陈小姐一家通常使用充值卡消费,结账时,只有一张消费金额和充值卡余额的小票,并不会显示所有品类的金额。一般要特意叫服务员打印账单才能看到茶位费金额,有时检查还发现商家多收茶位费。

    求解 让消费者“透明”喝茶

    对于收取茶位费是否合理这一问题,近日,在广东省消委会召开的“3·15专题座谈会”上,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程刚表示,餐饮企业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协会将适时推动出台相关规范指引和行业公约。

    茶位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餐饮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这意味着,茶位费的高低和是否收取完全取决于商家的自主决策。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规定显示,所有餐饮业商家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收取茶位费,但是,餐饮业经营者须尽到明码标价和提前告知两大义务。

    对此,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江门消委会律师团成员林燕表示,面对茶位费,消费者可以在消费之前问清楚餐馆是否会收取茶位费,并问清楚价格后再决定是否选择在该餐馆进行消费。询问的时候也可以要求餐馆出示收费的价目表,如果餐馆拒绝出示且强迫消费者一定要支付不透明的茶位费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不在该餐馆消费;或者在该餐馆消费的时候明确没有享受到餐厅的茶位服务时保留相应的证据,并致电12315或者12345投诉维权。

    另外,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林渝乂也认为,对于茶位费,餐馆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经营者未在餐牌或口头事先告知消费者要收取茶位费,经营者未说明收费款项和标准的,属于未履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所规定的明码标价法律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保留相关凭证,及时通过属地消委会等途径投诉举报。

    不难看出,茶位费之争的核心,不在于商家能不能收,而是消费者有没有拒绝茶位费的选择。茶位费不但要明码标价,更要显著标识,让茶位费从账单走到餐前,给消费者以选择空间,让茶位费回归本质,这既是当下各行各业愈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共识,也是江门餐饮喜迎八方来客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 陈慧君 二审:王雪晴 三审: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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