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为进一步加强三防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强化与省级、江门市级预案的有效衔接,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做好水旱风冻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10月8日,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新修订的《鹤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新《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新《预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最大程度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新《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及附则,适用于鹤山辖区内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简称“三防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