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华炽 通讯员/杨淑雯 林玲玲) “贵院发来的司法建议已收悉,我局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约谈相关物业公司负责人,出台了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方案……”“我办对照建议书工作要求逐项分析,已开展专项检查,并深入开平全市各小区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先后收到两份来自相关部门的司法建议复函。
今年9月,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摩托车蓄电池故障起火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该案中,一辆停放于小区架空层长达半年的摩托车突发起火,导致二楼居民家中多处受损。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小区物业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相关社会治理功能未能形成有效合力。
随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成为城市居民快捷便利的代步工具,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消除火灾隐患,开平市人民法院向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司法建议书》,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车辆停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配备齐全消防设备器材等具体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两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涉案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小区架空层的使用管理,并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检查和物业管理培训。开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督促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并要求所有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建筑架空层建立“一栋一档”台账。
据统计,今年以来,开平市人民法院已发出司法建议24篇,其中20篇已得到反馈落实,采纳率高达90.48%,较好地发挥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应,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