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婵 通讯员/陈晓岚) 昨日,记者从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在相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中,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工作获得关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五部分提到,“支持广东江海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备案审查意见征集工作机制”。
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监督的基础和重要着力点,也是一项重要的立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都强调,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的作用,深入基层了解法规、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与存在问题,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提升备案审查的民主含量与质量”。
2024年以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紧跟备案审查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联系点意见征集资源优势,配套制定《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意见征集工作流程(试行)》。从街道规范性文件着手,按照“启动程序—确定焦点—征集意见—汇总分析—意见报送—跟踪存档”这六步工作流程,稳步开展备案审查民意征询工作,切实收集到了基层群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不仅成功废止或修改街道的个别规范性文件,还根据群众反映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积极开展民意征询,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朝着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例如,2024年9月,外海街道办事处就废止了此前出台的外海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三项承诺”制度试行办法。在此之前,针对该文件的备案审查意见征集座谈会在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外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外海街道人大工委、公共服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以及金溪社区、麻一村、麻二村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参与讨论。经审查发现,该文件关于辞职承诺的内容与《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不符,且对当选无效的规定与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后来,经外海街道人大工委口头告知审查意见后,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和领域的不断拓展,接下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全力承接好备案审查民意征询这项“新业务”,不断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渠道和方式,为推动备案审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制度载体贡献江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