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林权登记试点成效显著 2天完成手续,市民点赞高效服务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02-10 09:50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周玉红) 近日,广东华南鹤香沉香有限公司董事长廖奕贤在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权证,心情格外激动。此前,他在鹤山市鹤城镇坑尾村流转了166.67公顷林地用于沉香种植。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从递交材料到顺利拿证,仅用了2天时间,完成了原本需要2个月才能办完的林权登记手续。廖奕贤对高效服务赞不绝口,并表示这一举措让他对沉香项目的投资充满信心。

    这一案例是鹤山市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成效的生动体现。2024年5月,鹤山市被选为广东省唯一、全国21个开展林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县(市、区)之一。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鹤山市聚焦林权办证速度慢等“堵点”问题,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林权地籍调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简化林权办证流程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显著提升了林权登记效率,降低了办理成本,提高了林农办证积极性。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鹤山市对林地合同签订、变更、结束等全生命周期进行全程跟踪。在土地流转阶段,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提前介入,与农业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合同质量及数据的准确性。

    林权地籍调查是林权登记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针对地籍信息不齐全的问题,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前置林权地籍调查方法。通过充分发挥村组熟悉土地和人员的优势,在集体林地发包或流转前,组织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全面梳理集体林地面积,推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调查成果经属地镇政府、林业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签订合同,确保流转(承包)林地权属清晰、面积准确。

    自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了林权数据整合,并结合该市林权登记现状,梳理出登记信息不全、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等三大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落实原林权登记“不变不换、继续有效”的政策要求,鹤山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通过该意见的实施,成功化解了一批林权登记类历史遗留问题。

    过去,林权登记流程复杂,特别是受理申请后的林权地籍调查耗时长,从申请到领取不动产权证至少需要2个月。如今,鹤山市将林权首次登记流程简化为个人申请、完善地籍调查、公示、审核发证四个环节,极大提高了林农办证的积极性。特别是抵押登记,申请人只需取得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即可办理。此外,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还制定出台了《鹤山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引》,将服务窗口前移至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让群众“少跑路”,为林农办证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指引,推动了林权登记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全面提升了鹤山市林权登记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落实了“提质增效”的办证宗旨。

(责任编辑: 陆世杰  二审:钟建基  三审: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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