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江门已启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生产商可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成功获批的,对住宅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据悉,申报对象为江门市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含商住)项目老旧电梯,使用登记1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申报的电梯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为未开工或2025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且施工进行中的电梯更新任务,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实施更新更换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二是业主已就电梯更新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四是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申报流程分四步:一是明确更新对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电梯使用登记年限、故障次数、维修费用等,方便业主了解电梯的情况。二是形成方案。组织者与电梯生产商充分接洽,形成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包括电梯品牌、主要性能和报价)、出资方案(获得或未获得政府补贴两种情况下,每户需由业主自筹的费用,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的费用,又或公共收益分摊的费用等)、电梯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三是依法组织表决。组织者通过线上(江门市物业事项投票管理系统)或者纸质方式,就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业主投票结果,并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如有)或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四是提交申报材料。组织者(申报主体)需尽快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以及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上填报资料将项目报送给发改审核部门(详情可向属地发改部门咨询了解)。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交属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旨在鼓励和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升住宅电梯安全性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是我市积极响应国家设备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