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素敏) 日前,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共同努力下,台山革命烈士陵园正式获颁台山全市首本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此次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的颁发,为台山革命烈士陵园提供了法律上的产权保障,也为今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台山革命烈士陵园位于台城街道彩宁路1号(台城城西塔山内),始建于1958年4月,1998年重新修缮,2020年进行景观升级改造并增建英烈墙。经过改造后,整个园区规划有序,已成为台山市重点保护单位、台山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基地、台山市党员教育基地、江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弘扬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继承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将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工程来抓,联合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及台城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土地使用权属确立工作。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台山革命烈士陵园终于成功办理了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
“台山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是台山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林羡明表示,今后,该局将继续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发挥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主阵地作用,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