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两个官司能一起解决,赔偿款当场就到账了!”近日,年过六旬的吴大姐拿着调解协议书,难掩喜悦之情。开平市人民法院联合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平分中心,成功调解一宗历时近一年的工伤认定连环诉讼案,打造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同步化解的“开平样板”,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新范例。
江门日报记者 张华炽 通讯员 李彩雯 李辛堂
面对复杂局面 启动多元解纷
吴大姐作为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当地人社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后,因与用人单位存在赔偿意见分歧,吴大姐向开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不认可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导致开平市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中止审理。江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用人单位申请后,其又上诉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复杂的“一案双诉”局面。
依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门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这宗行政诉讼纠纷委派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平分中心进行调解。
据悉,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在各县(市、区)设立分中心及工作站,通过整合司法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资源,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如同“法治门诊部”为行政诉讼纠纷“把脉问诊”。开平市人民法院谭子兴法官速裁团队与行政争议调解员迅速成立联合调解组,全力推进案件调解工作。
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调解进程并非一帆风顺。用人单位认为,退休返聘不应认定工伤,对赔偿标准存疑,且态度强硬,致使调解陷入僵局。谭子兴法官团队深入分析指出,因用人单位未为吴大姐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支付费用数额成为调解焦点。对此,联合调解组采取“法律释明+成本分析+情感疏导”的综合调解策略,开展“双线穿透式调解”。
一方面,行政争议调解员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出发,详细阐释特殊用工关系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以专业法律解读推动用人单位明晰工伤认定事实;另一方面,谭子兴法官团队向双方充分说明调解相较于诉讼的法律成本优势,精准阐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及法律依据,并通过细致的赔偿项目测算,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诉讼预期与调解方案的差异。当用人单位看到诉讼成本核算表中列明的时间成本、律师费用等具体数据时,态度发生了变化。
针对吴大姐最为关切的赔偿款问题,谭子兴法官团队提出“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司法确认”的三重保障机制,并结合多宗典型案例,向用人单位深入剖析纠纷久拖不决对企业经营与社会形象的负面影响。经过多轮释法说理与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达成一致。在调解协议签订现场,吴大姐顺利拿到赔偿款,用人单位同步撤回行政诉讼,开平市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出具调解书,实现行政民事争议化解的“程序闭环”。
开平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该院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一个生动缩影。目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行政纠纷受理专窗”高效运行,速裁团队与调解组织协同联动已成为常态。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该院正逐步构建起“预防排查—前端化解—联动处置”的全链条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目前,该院已累计办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海区人民法院委派的行政纠纷先行调解案件28宗,有效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切实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现代司法理念转化为生动实践,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