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强化执法 护航暑运“平安路” 重点整治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09-02 10:22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暑运期间,我市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客车非法营运、危险品违规运输及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7月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客车非法营运案件40宗,非法危险货物运输案件16宗,货车超限超载案件875宗。

    打击非法营运方面,我市聚焦高速口、客运站场、重点商圈等重点区域,通过高频巡查、定点值守等方式,以高压态势严查非法客运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如7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新会区启超大道万达广场路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一粤J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际搭载乘客4名,乘客通过微信联系驾驶员李某,约定从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江门校区前往新会万达广场,运费共计40元且已完成支付。因李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强化危险品运输监管方面,我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结合“非法加油点”线索,对危化品经营密集区域及危险品运输企业周边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筑牢危险品运输安全屏障。如7月10日,陈某驾驶粤A牌轻型厢式货车到广州市某工业园装载10桶聚氨酯树脂(净重200千克/桶)及其他货物,计划运往江门某材料公司并收取运输费用。该车途经蓬江区杜阮镇时,被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经核查,该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实际使用人及运输受益人均为陈某,其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且车辆未办理相关证件。经化验确认,该车次运载的聚氨酯树脂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陈某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严查超限超载方面,我市结合“百吨王”货车、车辆运输车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路面联合治超执法,持续提升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水平。如8月16日,贵港市某运输服务部聘用驾驶员杨某驾驶桂R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中山市三乡镇某有限公司附近堆场装载货物,往云浮新兴水台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江海区五邑路时,接受联合治超执法检查。经过磅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77.09吨,核定轴载质量为49.000吨,超限28.09吨。经查,杨某未能出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超载行驶,执法人员依法对杨某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 陆世杰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陈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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