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分阶段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09-02 10:23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决定分阶段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第一阶段为从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部分区域、路段实施限制、禁止通行措施。

    据了解,限制、禁止通行对象为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卫作业车除外。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第一阶段在部分区域、路段实施限制、禁止通行措施。具体在以下范围内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蓬江区为江会路江咀水闸(含)-天河西路(含)-珠三角环线高速高架桥底(含)-江门大道主线及辅道(含)-江侨路(含)-西江河(含边界路段)-江门河(含边界路段)围合的区域。江门大道龙舟山立交-江桥路隧道主线及辅道。

    江海区为五邑路新礼大桥脚以东(含),五邑路(含)-胜利南路(含)-金瓯路(含)-江睦路(含)以北,江睦路(含)-江海四路(含)以西,五邑路新礼大桥脚(含)-江海四路(含)以南围合的区域。

    新会区为圭峰路滑草场红绿灯路口-劳大红绿灯路口段、圭阳路劳大红绿灯路口-圭阳路红绿灯路口段、冈州大道东东平交红绿灯路口-圭阳路南红绿灯路口段、新会大道、文华路、明德一路、启超大道中心南红绿灯路口-金牛红绿灯路口段、厚德路、今洲路、三和大道区政府红绿灯路口-三和大道北红绿灯路口段、冈州大道西金沙红绿灯路口-西平交环岛段、西门路金沙红绿灯路口-北安路红绿灯路口段、北安北路。江门大道龙湾隧道-江门大道南东线大洞桥三江镇官田段、江门大道南西线小冈梅冈牌坊段主线及辅道。

    台山市为陈宜禧路-凤凰大道-G240国道-环市中路-环市东路围合的区域(含环市中路、环市东路,不含其他边界道路)。

    开平市为广场南路、义祠红绿灯路口以北的良园路、市徽红绿灯路口以北的东兴大道、翠山湖管委会翠湖一路、翠湖二路。

    鹤山市为文华路(含)(起)-鹤山大道-碧桂园红绿灯路口-前进南路(含)-牛塘基红绿灯-人民西路-石材市场红绿灯-新环路(含)-越楼大道(含)-915乡道(含)-梁赞路(含)-人民东路-文华路沙坪加油站红绿灯(止)围合的区域。

    第二阶段为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辖区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责任编辑: 陆世杰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陈淑婷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