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周伟鹏
“王老板,这批包装材料清点清楚了,数目跟协议上一致!”“李厂长,剩余的款项我这就安排转账,咱们后续的合作可得好好琢磨琢磨!”近日,在开平市某卫浴厂,曾经对簿公堂的某加工厂与某卫浴厂负责人,正带着员工们完成包装材料清点退还、剩余款项支付等事宜,还促成了下一单合作。这一幕,源于开平市人民法院水口法庭成功调解的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该案经办法官李章平应当事人邀请前往车间,见证双方履行承诺,结清欠款,为这场纠纷画上句号。
据悉,原告某加工厂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业务;被告某卫浴厂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涵盖卫浴产品加工、销售。2024年初,双方签订加工合同,建立起合作关系。后因双方产生争议,卫浴厂拖欠部分加工款,加工厂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将卫浴厂诉至开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加工款及逾期利息。
然而,被告卫浴厂对此并不认可,随即提起反诉。卫浴厂负责人王老板表示,在双方合作期间,加工厂将一批卫浴金属配件不慎遗失,造成了2万余元的损失,要求加工厂赔偿。一时间,双方就加工款金额、货物遗失责任归属及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原本默契的合作伙伴彻底闹僵。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李章平梳理案卷材料,仔细核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摸清纠纷来龙去脉。李章平发现,原来双方曾有过较长时间的良好合作基础。他据此判断,调解或许是化解矛盾、修复合作关系的最优路径。
庭审中,李章平先组织双方充分举证、质证,随后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耐心调解。他逐笔核对双方的对账明细和付款凭证,最终确认了被告实际拖欠的加工款数额,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原告作为加工方,负有妥善保管加工货物的义务,货物在其加工期间遗失,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被告作为委托方,也应积极配合核对货物情况,双方应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赔偿数额。”李章平向双方明晰法理,厘清责任边界。
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复,李章平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解决纠纷的共识。经过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加工款与货物遗失赔偿款进行互抵,加工款差额由卫浴厂补足,加工厂退还包装材料,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令人欣慰的是,在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双方向承办法官发来邀请:“法官,我们想请您到我们厂里来看看,给我们作个见证。”这场从“圆满调解”到“诚意见证”的全过程,是水口法庭深化前端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今年以来,水口法庭累计审结涉水暖卫浴企业相关案件11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1件,调撤率达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