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终身禁入食品行业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12-24 07:01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华炽 通讯员/鲍安健) 为给剩余牛肉保鲜,商户非法添加硼砂进行售卖,侵害消费者健康权与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开平市法院对邝某某、谭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获刑并被处以罚金,同时,需要支付十倍价款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案情显示,邝某某、谭某某是开平市某生牛屠宰场经营者和生鲜牛肉销售者。2024年4月至7月,两人为延长剩余牛肉的保鲜期,私自从网上购买硼砂,将市场上售卖剩余的牛肉浸泡后用冷柜保存,随后掺入鲜牛肉中对外销售。同年7月,执法部门在其屠宰场现场查获含硼酸的牛肉、牛腩、牛排骨共计1739.9公斤,同时查获未使用的硼砂1千克。经核查,两人售出的添加硼砂牛肉的销售金额达25055元。

    开平市检察院审查认为,邝某某、谭某某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销售,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因两人行为严重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邝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9.2万元;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2万元,依法追缴两人违法所得2.5万余元。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令两人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25.055万元,并在广东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值得关注的是,为强化执法震慑,开平市检察院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向开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纳并对两人作出食品领域终身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检察官指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的从业人员划定的“红线”。本案中,邝某某、谭某某的情形已符合终身从业禁止条件。

(责任编辑: 陈慧君 二审:钟建基 三审:宁园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