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促双赢 “杀鸭取卵”式强制拍卖被避免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1-08 07:01   

    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黄苑桦) “饲料款越欠越多,你赶紧把这些鸭子卖了,把钱还给我。”“这两千多只鸭子可是我的全部家当了,不能卖!”近日,在鹤山市某村的一处鱼塘边,一场由饲料款纠纷引发的执行僵局,在法院干警的现场调解下迎来了转机。申请执行人饲料商张某与被执行人养殖户李某,在鹤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黄春梅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避免了“杀鸭取卵”式的强制拍卖,保住了李某赖以生存的两千余只蛋鸭。

    据了解,饲料商张某和养殖户李某在两年前建立了饲料供应与鸭蛋回收的合作关系,由张某向李某供应饲料,李某以鸭蛋抵扣部分饲料款。但因鸭蛋市场行情低迷,李某就变卖部分鸭子支付饲料款,但仍有11万余元饲料款尚未支付。张某遂停止供货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张某向鹤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李某养殖场内的鸭子以清偿债务。

    执行法官黄春梅接到案件后,与张某一同前往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现场,张某情绪激动,要求立即变卖鸭群。李某寸步不让,说:“我从事养殖这行十多年,口碑一直很好,张某找我合作,现在又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这口气我咽不下!”

    为了缓解紧张对峙的现场氛围,黄春梅随即联系熟悉当地情况的派出所民警到场协助开展“背对背”调解,试图借此契机妥善解决这批两千多只鸭子的存续问题,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李某不肯让步的背后,是一盘经济账。“这些正值产蛋期的鸭子是我全部家当。”李某表示,涉案的两千多只鸭子刚进入产蛋期与成熟期,仍可持续产蛋变现。若简单采取强制变卖措施,按当前市场价估算,两千多只鸭子仅能变现约5万元,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他也将彻底丧失生产经营能力和后续还款来源。

    基于此,黄春梅为双方现场分析利弊:强制拍卖是“双输”,分期履行则可能实现“双赢”。过了一会儿,李某松了口,打破沉默:“欠的饲料钱我会还的,但现在没法一次性还清,不如分期付款,每月还3000元,变卖鸭子或鱼的当月,我就多还1万元。”

    然而,鉴于李某此前的违约行为,张某不再轻易相信他,于是要求李某需在变卖鱼或鸭子时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否则不同意和解方案。眼见两人间隙逐渐缩小,黄春梅把张某拉到一旁,劝道:“当前蛋鸭市场行情不佳,短时间内未必能一次性清偿欠款,而且这起合作最初由你主动发起,李某信誉在业内也有目共睹,不如给他点时间,同时我们也会持续督促他履行义务。”

    最终,张某同意再给李某一次机会,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李某的养殖场得以继续经营,债务也将通过其持续生产收入逐步清偿。

(责任编辑: 李芳菲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陈淑婷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