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度赢群众信任
败诉方送来锦旗 更邀法官“再调解”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1-22 07:00   

    □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马惠娴 黄苑桦

    “法官,这面锦旗请您一定要收下!”近日,一位案件当事人特意来到鹤山市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尽心尽责,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公平公正”字样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古辉林的手中。令人意外的是,赠送锦旗的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的败诉方吴女士,不仅如此,她还当场邀请古辉林法官为其调解另一宗计划起诉的房屋装修质量纠纷,这背后有一段温暖的司法故事。

    “输了官司,但心服口服”

    此前,吴女士被起诉,是因为她房子的装修承包商张大哥在工程收尾阶段多次向吴女士催收工程款,都无法追回尾款,张大哥便到法院起诉吴女士,要求其支付所欠工程款。吴女士坚持拒绝支付尾款的原因,是因为张大哥的房屋施工效果并不符合质量要求,对方却迟迟不整改。

    古辉林接到该案后,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多次组织“背对背”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特别针对装修质量问题的举证规则、法律责任等疑问,向吴女士进行细致解释,为她分析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给出专业而公允的调解建议。“我不愿意和解,法院依法判决吧,我决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另案起诉。”吴女士说。

    该起案件经过专业司法鉴定、两次开庭审理后,古辉林依法作出判决,正如他所预判,吴女士需承担的判决义务比调解方案更多。

    虽然案子判决了,但事情还未妥善解决。判决书送达后,吴女士打来了电话:“法官,我虽然输了官司,但心服口服。这场纠纷从春天吵到冬天,现在想想,真的后悔没听您的调解建议。”

    “可以再为我们主持调解吗”

    几天后,吴女士来到鹤山法院,亲自送上一面锦旗。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等待案件第二次开庭时,吴女士目睹了古辉林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面对法庭内情绪激动的父母和法庭外惴惴不安的未成年子女,古辉林不厌其烦地引导父母双方换位思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调解结束后,他还特意安抚在法庭外等候的孩子,轻声细语地开导他们,最大限度减轻父母对簿公堂对孩子们的不良影响。这一举动,吴女士看在眼里,更记在心中。

    “我看到法官躬身平视着孩子的眼睛说话。”吴女士将锦旗递到古辉林手中时感慨,“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什么是司法温度。法官对我的案件那么上心,提出的建议那么中肯,完全是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在送锦旗时向古辉林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请求:“古法官,你可以再为我们主持调解吗?房子装修的质量问题,我本来打算另案起诉,但我相信你。”

    古辉林没有多想,爽快地答应了,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他结合该案相关法律适用,为双方答疑解惑,助推两人互换立场、理性沟通,经多轮协商,双方承诺后续不再互相追究,并就案款给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吴女士和张大哥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名,这件事终于圆满解决。

    近年来,鹤山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对待每一起案件,用专业定分止争,用温情化解心结,让司法裁判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责任编辑: 李芳菲  二审:李雨溪  三审: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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