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九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郑某诉恩平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入选。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涵盖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船舶租赁等多个领域,集中呈现了广东法院在推动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的最新探索与实践成果。
该案中,澳门居民郑某于2023年8月25日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恩平市与内地居民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损坏。郑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郑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由于梁某驾驶的车辆在恩平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郑某提起诉讼,要求梁某和恩平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19万余元,其中一名被扶养人为郑某与内地居民婚后抚养的继女吴某。恩平某保险公司辩称,吴某并非郑某的亲生女儿,两人也不在同一户口,不能证实两人之间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恩平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吴某的出生证上父亲一栏空白,吴某的监护人仅为其母亲。郑某与吴母登记结婚时,吴某尚年幼;郑某与吴母婚后生育次女,吴某与其母亲、妹妹在同一户口内,户籍地址均为同一处。综合本案情况,可以认定郑某与吴母在婚后共同对两名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郑某与吴某形成抚养关系。郑某主张的吴某生活费应由恩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恩平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生效判决综合全案情况准确认定澳门居民与内地未成年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并依法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生活费损失,切实保障港澳居民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港澳居民融入内地生活,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情感联结及人文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