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梁颖琳) 记者昨日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以下简称“深国仲江门中心”)获悉,在一起涉及加拿大当事人的商事仲裁案件中,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门中院”)日前开出全国首张涉加拿大商事仲裁调查令,协助深国仲江门中心成功调取到关键证据材料,破解了跨境取证难题。
该案中,仲裁庭所需的关键证据存放于第三方机构,但因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庭自行取证面临跨境取证难、第三方配合意愿低等现实障碍。深国仲江门中心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开具调查令协助商事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办法(试行)》,向江门中院提出调查令申请。江门中院审查后认为,相关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决定性作用,且符合法定条件,遂依法、高效出具调查令。仲裁庭持令顺利获取材料,为案件公正裁决扫清了证据障碍。
据了解,2024年10月28日,江门中院为深国仲江门中心管理的一宗涉外案件开出了全国地级市首张仲裁调查令。2025年6月30日,江门中院应深国仲江门中心申请,开出全省首张涉港案件调查令。本次案件,则实现了涉加拿大商事仲裁调查令“零的突破”。
江门是中国侨都,530多万江门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遍布全球145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深圳与江门共建深国仲江门中心,运营至今已处理案件超2197宗,争议标的额达169.58亿元人民币,一跃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岸最具影响力的商事争议解决枢纽之一。
“从无到有,我们希望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让中外当事人相信:在大湾区,仲裁不是‘软法’,法院的司法支持是实实在在的。”深国仲江门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该中心将继续深化与法院的协作机制,提升跨境纠纷解决效率与公信力,助力大湾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