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古慧琳)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首批物业服务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典型案例,涉及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管理、追缴物业费、新旧物业衔接、专项维修金使用等常见物业纠纷,展现了通过示范性诉讼促推物业矛盾纠纷批量化调解的创新成效。其中,蓬江区人民法院的案例《“示范诉讼+安居法官”机制化解催缴物业费纠纷案》入选。
该案中,某小区开发公司与原物业公司于2021年8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可新物业公司没及时进场,原来的物业公司只好继续“顶上”服务。没想到,小区业主不买账了:合同都解除了,凭什么还收我们物业费?
于是,从合同解除到原物业公司正式退场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业主们集体拒交。物业公司催了好几次没结果,干脆挑了一名业主,告上了法庭。
眼看一场“百人大战”要开打,蓬江法院的“安居法官”出手了。案件经办法官不急着判,先去“蹲点”。法院建立驻点“安居法官”工作机制,法官通过便民服务卡、普法宣传、走访调研、法官接待日等方式,把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心里话都摸了个透。法官又联合社区实地调查发现,拒交费的业主有上百人,理由一模一样,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
调解不成,那就挑一个案子先判,立好“风向标”。法院依法作出示范判决,认定原物业公司在不存在故意拖延交接的情况下仍继续提供服务,业主应支付物业费。判决一出,道理清楚了。“安居法官”联动街道办等部门走进小区开展“示范诉讼+类案同调+普法宣传”专项调解,业主们一看,纷纷主动把欠费补齐了。
法院不光管“钱”,还管“交棒”。判决生效后,“安居法官”从资料交接、设备查验、责任划分等方面提供详细指引,推动新旧物业顺利交接。同时,把纠纷背后的治理难点总结出来,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最终,百余名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放弃了起诉,新旧物业和平“握手”。
“安居法官”诉讼服务工作机制由蓬江法院联合街道办等部门创新建立,不坐堂办案,不机械判决,而是深入小区,联合社区,开展源头治理。通过该机制,不仅帮业主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也帮物业公司收回了合理费用,更为物业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政府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