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下肚,阿叔险入“鬼门关” 毒性是氰化钠千倍,尚无特效解毒药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6-23 07:05   

医护团队查房了解患者病情。

医护团队查房了解患者病情。

    “不食河豚,不知鱼味;一食河豚,百鱼无味。”河豚之鲜,让无数食客甘愿“冒死一试”,可这代价,往往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自认鲜美的河豚下肚后,江门一位阿叔便出现嗜睡、呼吸困难、四肢麻木等症状,直接被送进了ICU抢救。近日,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重症医学科(ICU)成功救治一名因进食河豚导致重度中毒的市民,再次给大众敲响警钟:这份舌尖上的美味背后,暗藏着极高的致命风险。医生提醒,切莫为逞一时口腹之欲,在追求“极鲜”的路上以身试险。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何雯意 通讯员 何业辉 刘森

    吃了河豚,阿叔生命垂危

    张叔(化名)是一名美食爱好者,事发当天进食了河豚,不料进食后没多久便身体不适,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就诊时已呈嗜睡状态,呼之仅能睁眼,无法正常应答,同时伴随明显的呼吸困难、头晕、四肢麻木乏力等症状。急诊血气分析结果显示,患者氧合指数仅164(正常参考值应大于300),已处于严重缺氧状态。

    该院重症医学科随即启动重症中毒救治预案,多管齐下展开抢救:予以呼吸机辅助通气,保障气道安全,快速纠正缺氧状态;开展血液灌流治疗,快速清除血液中的毒素,是本次救治的核心解毒手段;同步开展洗胃、药用炭吸附、导泻等操作,减少胃肠道内毒素持续吸收;辅以脏器保护、维持内环境稳定等支持治疗,防范多器官功能衰竭。

    经过全力抢救,患者顺利脱离呼吸机,意识逐步恢复,呼吸状态平稳,随后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最终康复出院。

    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豚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刘伟盛介绍,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极强的神经毒素,毒性是氰化钠的1000倍以上。氰化钠是工业常用剧毒物质,普通人仅需摄入0.1克即可致命。而河豚毒素的毒性更是比大众熟知的砒霜还要强上百倍。换句话说,一小块河豚卵巢所含的毒素,致命剂量相当于数瓶敌敌畏。

    河豚毒素属于非蛋白质类神经毒素,即便在100℃环境下持续加热4小时,仍会保留毒性,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它会阻断人体神经传导,引发肌肉麻痹、呼吸肌衰竭,严重时可在短时间内致人死亡。

    河豚体内的毒素主要蓄积在卵巢、内脏、血液、鱼皮和鱼头部位,其中卵巢和内脏的毒性最强。食用野生河豚时,一旦加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中毒。河豚中毒的凶险之处在于起病急、进展快:潜伏期短则10—30分钟,长可达3—6小时;中毒初期会出现手指、口唇、舌部刺痛感,随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同时伴随四肢无力、畏寒,以及口唇、指尖、肢体麻木、眩晕等表现;严重者瞳孔与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完全麻痹,进而出现言语不清、血压下降、体温降低等症状。

    如何预防河豚中毒?刘伟盛提醒,河豚毒素虽最早发现于河豚体内,但织纹螺、鲎、虾虎鱼、蝾螈、章鱼、海星等海洋生物也可能携带该毒素,同样需要提高警惕。日常防范要牢记“不购买、不加工、不自行捕捞、不食用野生河豚”的原则,同时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企业加工的河豚及河豚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豚,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野生河豚。目前仅允许部分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经严格去毒处理后,在具备资质的餐饮单位销售。

    刘伟盛特别提醒,不仅是食用河豚,只要餐后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呼吸困难、全身无力等症状,都要高度警惕中毒可能,务必第一时间就医。

(责任编辑: 陈慧君 二审:王雪晴 三审:徐铃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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