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成绩单”出炉
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改善7.9%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7-28 07:04   

    □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江晓峰

    7月27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6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多项核心指标实现稳中有升,交出一份亮眼的“绿色答卷”。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9,较去年同期改善7.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3.4%,PM2.5浓度同比改善9.0%,1至5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20位。今年春季,我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88.2%,位列珠江口六市第一。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生态保障。

    打出“组合拳” 守护“江门蓝”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年初印发《江门市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江门市2026年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工作方案》,构建起系统化、全链条的污染管控体系。

    工业治污聚焦“减排”,闭环整治重点管控区域498个问题污染源,推动371家涉VOCs排放企业、30家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重点企业完成规范化治理。移动源监管聚焦“严管”,完成59家柴油车重点用车大户、10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发放淘汰更新补贴资金2602.6万元。面源管控聚焦“责任”,对扬尘管控履职不到位的镇(街)开展专项约谈共11人次。

    此外,科技赋能聚焦“精准”,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飞航等手段,完善“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上半年排查交办处置涉气污染问题1207个次。

    跨区域协同治理水污染

    我市持续实施碧水攻坚和“净湾护海”行动。今年6月,市中级法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阳江市相关部门签署《潭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协议》;珠海、中山、江门三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珠海、中山、江门三市水污染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执法联动等跨区域协同管理机制。

    科技巡河有了新模式。今年5月,江门率先在潭江牛湾国考断面附近设置固定无人机巡查站点,引入常态化无人机巡查,有效弥补传统人工巡查不足,显著提升监管时效性。

    深化“四源共治”,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0公里,完成开平市沙塘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新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4.2公里;完成清淤总量275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垃圾1.54万吨。坚持陆海统筹,新增6个排污口规范化备案,上半年累计清理海洋垃圾2130.4吨。川山群岛5个美丽海湾项目工程完成建设。

    与此同时,我市正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落实动态清单管理,力争实现“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目前已将14个省级园区纳入动态清单,下一步将组织园区全流程自查,形成“源—网—厂—口”全链路“一张图”及水污染问题“一张表”,逐步推动污水管网质量和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

    守好一方净土 建设无废城市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完成调查地块25个,指导2个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方面,加强7个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日常管理,对123口“双源”监测井开展跟踪评估。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方面,新增2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3条并稳步推进治理。

    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累计排查点位310个,确认非法倾倒150个、完成整改138个,实施行政处罚30宗,移送公安机关3宗。完成海宴镇、广海镇等多个蚝壳堆放点清理整治,加快推动蚝壳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江门作为畜禽养殖大市,今年6月出台了《江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坚持“以地定养、种养匹配、总量可控”原则,从源头破解养殖过载、种养失衡等问题。将全市生猪年出栏量严格控制在240万头以内,将土地消纳能力作为新建、扩建养殖场审批前置条件,指导养殖场配备粪污处理设施,严格落实粪肥还田要求,推动养殖业绿色转型。

    铁腕治污与暖心服务并重

    我市坚持铁腕治污与暖心服务并重,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企业2953家次,责令整改65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4宗,其中,联合多部门专项执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7宗。与此同时,作出不予处罚案件65宗,不予处罚金额1249万余元;实施道歉从轻处罚案件36宗,减免处罚金额253万元;实施容错观察监管案件5宗。

    广东格兰达项目环评,从受理到批复仅用11个工作日(含法定公示期10天),这是江门生态环境系统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的缩影。今年以来,我市出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招商引资与优化审批的若干措施》,推行“同意马上办”、容缺受理举措。累计为30个重点招商项目提供精准准入指导,容缺受理2宗。其中,青上化工项目针对项目所在化工园区尚未通过省级复核的问题提前容缺受理,园区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出具批复,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不受影响。开展面对面咨询721次、答复企业诉求563项,推动82个重点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完成2个产业平台规划环评审查。上半年全市审批环评项目384个、总投资288.6亿元。

    此外,精准赋能招商引资,走访电镀、PCB产业园区及行业协会,对接市外优质资源。上半年储备有效招商线索4条,成功签约产业项目1个。

(责任编辑: 刘佼 二审:王雪晴 三审:李雨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