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江门办理出口退税77.7亿元
助力外贸企业稳发展拓市场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8-11 07:04   

    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江瑞轩) 今年以来,江门外贸出口市场拓展成效显著。记者昨日从市税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办理出口退税77.7亿元,助力外贸企业加速资金回笼,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目前,出口退税的提速与便利化成为外贸企业稳发展、拓市场的重要支撑。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完善,出台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推动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时,应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并视出口业务具体情况,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附送资料清单》列明的相应附送资料。

    例如,某外贸企业于2026年1月5日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1月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了一批货物,并拟于2月2日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该企业在1月5日完成税务登记后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最晚应于2月2日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完成备案。同时,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货物无附送资料要求,该企业备案时仅需如实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据了解,纳税人可以选择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宜。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不断优化出口退税办理流程,按规定对出口企业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分级,对无疑点、低风险的企业加快办理出口退税,持续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责任编辑: 张宽 二审:钟建基 三审:宁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