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记者昨日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我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培育管理办法已于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29日。
办法明确,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参与认定的企业须依法在江门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等。
在认定条件上,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近2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7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200万元以上,或近2年新增股权投资总额15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并已产生经济效益;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本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值得关注的是,属于人工智能+、航天航空领域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门槛放宽至600万元以上,体现了对新兴产业的倾斜支持。
办法构建了涵盖政策扶持、技术提升、市场开拓、融资支持、服务支撑的全方位培育体系。支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各县(市、区)给予资金支持;推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参与政府采购,鼓励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将其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专属融资产品特别是纯信用融资产品,运用风险补偿资金“政银保”项目提供批量融资服务。
在动态管理上,经公告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任何组织和个人可对企业信息真实性问题进行实名举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要求整改或直接取消认定。
认定程序方面,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初步核实和实地抽查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核实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认定。原则上每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申报,自动成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