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衣保轩)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与2026年度保持不变。市民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及缴费,方可正常享受次年医保报销待遇。
据介绍,本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本市户籍未就业城乡居民、市内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学龄前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境内未就业人员,以及新生儿。
自2025年起,江门实施待遇等待期政策,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者没有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将设置不少于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
已经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符合参保条件的可自动延续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保,无需重复办理参保登记。如果已经办理停保或是首次参保,则需要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线上登记,也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医保经办机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还能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完成参保登记,委托他人代办的要一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江门居民医保费款的申报缴纳由税务机关负责。原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按照原缴费方式由银行代扣缴费或通过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新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自主缴费,也可在“粤税通”小程序的“委托扣费签约”页面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银行卡前往税务窗口办理居民社保费网签三方协议,办理成功后将每年直接通过银行账户代扣缴费。
目前,我市线上自主缴费可选择“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客户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缴费。其中“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功能支持为他人缴费及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