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多系统数据共享、多部门跨地协查、后台数据综合分析等方式,加大公积金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问:对发现违规提取情况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如何查处?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惩治。
(陆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