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4-09-12 07:25   

    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什么措施加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多系统数据共享、多部门跨地协查、后台数据综合分析等方式,加大公积金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问:对发现违规提取情况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如何查处?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惩治。

    (陆沿任)

(责任编辑: 陈慧君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陈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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