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或委托单位经办人申请开具缴存证明。
问:我市申请办理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提供经公证机构或其他法定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问: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线下可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陆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