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03-27 07:29   

工作人员指引缴存职工开通托收业务。

工作人员指引缴存职工开通托收业务。

    问: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是指什么?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有主动托收和定期托收两种类型。

    主动托收是指单位经办人在线上服务渠道主动发起汇补缴托收结算,汇补缴资金从缴存单位付款账户划入公积金归集账户,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将资金分配到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定期托收是指公积金管理机构每月13日或23日在缴存单位付款账户扣划汇缴资金并将资金分配到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单位应在每月12日前(选择每月13日定期托收的)或22日前(选择每月23日定期托收的)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完成本单位的缴存变更手续,并确保付款账户余额足够公积金管理机构划款。

    问: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的条件是什么?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单位已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缴存单位的付款账户所属银行须与托收业务承办银行一致;三、开通主动托收业务的,需同时开通单位网上业务。

    问: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经办人到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申请,银行审核资料无误后提交至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资料齐全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个工作日内审批开通。申请开通托收业务需要提交《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一式三份)、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文/图 陆沿任)

(责任编辑: 陈慧君 二审:宁园  三审:陈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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