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将恢复“商转公”贷款申请。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陆沿任) 昨日,记者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将恢复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商转公”贷款)。据悉,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借款申请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已满1年以上,且贷款合同剩余期限也超过1年,当前无逾期,且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仅为该商业贷款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借款申请人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贷款逾期;“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与原商业贷款抵押人一致;符合国家、省和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
满足条件后,申请人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方式包括“先还后贷”,借款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以贷还贷”,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至受托银行指定账户,直接用于归还借款人的原商业贷款。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各受托银行依据相关规定自主确定,建议申请人提前向受托银行咨询。
值得留意的是,原贷款为组合贷款(即同时包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不在本次“商转公”业务受理范围。
那么,“商转公”可以节省多少钱?目前我市存量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平均利率约为3.3%,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以80万元、期限为30年的贷款为例,“商转公”后,总利息可省约1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