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包”将新能源汽车也纳入三包范围。
近日,为了能更好地规范汽车消费市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新三包”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旧三包”)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责任要求,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对车辆售前售后、使用、退换等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了家用汽车重大质量问题“7日内可退换”的规定。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陆沿任
保障消费者权益
质量问题7日可退换
五邑大学教授王忆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消费者首先有权要求“退货”,其次才是“更换”和“修理”。但根据“旧三包”规定,退换车条款对消费者“太苛刻”。
2013年10月1日,我国公布实施了“旧三包”,第20条明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情况下,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相比之下,“新三包”第22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根据这条规定,在购买汽车后7日内,一旦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退货的任意一种方式。在换货和退货之后,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消费者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等损失。
“对于每个家庭来讲,汽车都是家庭消费支出的大件商品,消费者对汽车购买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担心在所难免。汽车三包政策只有更加成熟且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让消费者打消对汽车购置的质量安全担忧。”王忆表示,“旧三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例如消费者刚购买的新车出现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提出换车或退车的诉求往往难以满足,“新三包”的出台,无疑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进入到退换车环节后,按照“新三包”,消费者的支付成本也进一步降低。退换车时,消费者应当向销售者支付使用补偿费,不过,在“新三包”中,使用补偿系数n从原规定的0.5%—0.8%,调整为不高于0.5%。
购买更放心
新能源汽车纳入“新三包”
根据新规,可以7日退换的,除了燃油汽车外,还包括新能源汽车。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迎来了爆发式增长,伴随着市场保有量的提升,新能源汽车在整个汽车市场中占据的位置也更加重要。然而,因为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规作为处理依据,由此也引发了很多矛盾。
据全国汽车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置服务平台的不完全统计,纯电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2年或50000公里)出现动力电池和发电机故障的投诉逐年递增,其中全年纯电动汽车1—3年内发生故障的车型投诉量最高。
“因为‘旧三包’是2013年开始执行的,当时的产业结构和产品技术状态以燃油汽车为主,因此三包制度主要都是基于传统汽车的发动机、变速器等系统,并没有把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纳入规定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产品质量担保部主任贺兴表示,新能源汽车同燃油汽车一样,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就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
据悉,“新三包”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同时,“新三包”还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供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参考。
江门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伟星表示,“新三包”将新能源汽车相关内容囊括进去,可以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