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开车时不要开“斗气车”,尽量保持情绪稳定。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车主安装行车记录仪。
近日,一条名为《又见恶意别车,交警依法处罚!警惕“路怒症”》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路上的小汽车越来越多,“路怒”已逐渐成为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近日,记者在江门日报微信公众号做了一个有关“路怒症”的调查。根据调查显示,六成车主在日常驾驶中存在“路怒”的情况,更有两成车主表示,遇到对方开“斗气车”时,自己会进行反击。许多车主在日常行驶中都遇到过被其他车辆强行别车、蛮横加塞的情况。那么,当我们在路上遇到“路怒症”,该如何处理?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陆沿任
A “路怒症”不少见 斗气别车伤人伤车
所谓“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多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用以形容在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路怒症”的表现是怎么样的?我们不妨先来回顾一下《又见恶意别车,交警依法处罚!警惕“路怒症”》的消息。
近日,蓬江交警大队荷塘中队接报,一名驾驶人驾驶号牌为粤J0×××5的小型汽车,在西江桥底环形岛沿西堤三路往荷塘白藤大桥方向行驶时被一辆号牌为粤J0×××8的小型汽车别停,请求交警处理。
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理。民警到场对双方车辆驾驶员进行询问得知,一辆号牌为粤J0×××8的小型汽车在西堤三路缺口处掉头实施变道时,由于正在直行的粤J0×××5小型汽车没有让行,于是粤J0×××8小型汽车驾驶员在车辆掉头后,加速超过粤J0×××5小型汽车,将其别停在马路中间,并下车对粤J0×××5小型汽车驾驶员进行辱骂。事后,粤J0×××5小型汽车驾驶员选择了报警。
无独有偶。去年12月8日,江海区金辉路发生一宗两车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进行调查时发现,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竟是因驾驶员开“斗气车”惹的祸。当天上午10时许,在金辉路右转至彩虹路路段,张某(女)驾驶的小型汽车在直行车道右转,与刘某(男)驾驶的小型货车差点发生剐蹭,引起刘某不满。随后,刘某驾驶的小型货车故意在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前急刹,并两次实施故意别车。最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强行变道,与刘某驾驶的小型货车发生碰撞,从而结束了这场“别车大战”。
而去年6月,在新会区双水镇南水至忠孝桥路段,两小车不但因为路怒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司机和同车人员还下车争吵互相指责,继而互相厮打,场面一片混乱。接报后的新会交警大队双水中队立即到场处理,将双方司机带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胡乱变线、强行超车、故意别车……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都曾经有过上述的表现,对此,专家称之为“路怒症”。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中级心理治疗师乔胜宇分析道,一些司机在行车过程中遇到堵车、他人车辆违章等现象,情绪会变得比较激动,容易引发“路怒症”。
“可能司机本身也有一些情绪方面的问题,或者是现在的工作压力、生活压力比较大,还有可能赶时间,那么前面司机的违规行为就有可能触发他情绪的爆发,就有可能超车、加速,或者把对方逼停、摇下车窗去指责对方,甚至导致交通事故。”乔胜宇说。
B 开车遇到“路怒症” 情况紧急可报警
根据江门日报微信公众号上的调查显示,六成车主在日常驾驶中存在“路怒症”的情况,没有“路怒症”的车主只占四成。八成车主表示,遇到对方开“斗气车”时自己不会进行反击,但也有两成车主表示自己会“怼”回去,不甘示弱。假如开车遇到“路怒症”该怎么办呢?
江门交警表示,开车时要学会包容。当遇到前车紧急并线或急刹车时,应当遵守“让速不让线”的原则,适当采取制动而不改变路线。对于并不恶劣的“路怒症”,应该放宽心态,一笑而过,如果情绪激动则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如果情况紧急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换句话说,碰到“造怒者”“路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可以向交警反映,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自己就变成“路怒者”,最终结果是受到法律惩处,得不偿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装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
一汽丰田江门华通4S店服务部部长苏杰清则表示,一般路上遇到最多的就是鸣喇叭、加塞、别车之类的“路怒族”,对于这类人群建议让一下,退一步海阔天空。乔胜宇认为,要化解“路怒症”首先要从自身出发,做到文明驾驶,出行前尽量给自己预留多一些时间,以免因赶时间而导致情绪紧张。遇到其他司机违章开车时,应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多点忍让和礼让。苏杰清建议道:“可以在车里调节好适当的温度,或者听听音乐、广播,在一种相对放松的状态下,我们的情绪就不至于那么糟糕。嚼口香糖也是舒缓情绪的好方法。”
C 要算“明白账”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拒赔
江门交警提醒,马路上车主斗气别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希望广大司机朋友算“明白账”,马路别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要因为一时怒气酿成严重后果。
如上述讲到的在江海区金辉路展开“别车大战”的刘某和张某。交警掌握情况后,传唤二人到大队接受处理。交警对双方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对刘某和张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分别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早在2015年,开平市法院接连审结了多起由“路怒症”引发的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案件,吸引了许多市民的关注。其中,在2015年4月,梁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小轿车途经马冈镇公安圩某酒楼附近,因不满罗某驾驶的小轿车在其前面速度太慢,便超车将其截停。随后,梁某下车与罗某争吵,并用砍刀将罗某的小轿车前挡风玻璃左侧、引擎盖左侧、左后视镜打砸数下后驾车离开。开平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被告人梁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各位驾驶人:恶意别车严重危害行车安全,我国法律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驾驶员开车时不要开“斗气车”,尽量保持情绪缓和。如因一时冲动,在道路上别车、逼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被认定为当事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苏杰清也告诉记者,在机动车保险的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中都有明确的责任免除条款,即“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都在责任免除范围内。也就是说,驾驶人在故意的情况下损毁自有车辆或他人车辆,自己及他人的车辆都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