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时间:2024-06-07 09:27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发展的强大效能已得到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经济发展增动能增效益、为旅游休闲增内涵增魅力、为城乡社会增正气增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要利用数字技术重塑文化领域的工作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推动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整合数字资源、优化数字技术服务等举措,打破业务壁垒,消弭数据鸿沟,构建一个能满足人民对美好数字文化生活向往的更加高效、便捷、包容的文化环境;借助数字技术将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等文化元素转化为具象、生动的数字形态,让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可观、可闻、可及、可感,通过对文化内容的深度数字化处理,为文化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生命力与传播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形成文化数字化建设的强大合力,使人民群众得到更为丰富和优质的精神文化滋养。

  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是数字时代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前提。首先,夯实文化数字化的软硬件基础。软件基础方面,要在统筹已有文化数字资源的基础上,加速推进中华文化数据库的构建,实现文化资源的全阶段、全地域、全形态、全内容的数字化整合。硬件基础方面,需依托有线电视网络、5G网络等,构建国家文化专网,实现海量文化数据信息的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流通和共享,提升算力,为中华文化数据库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其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这是一个从传统的线下文化服务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模式转变的过程。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是实现这一转型的重要抓手,目前接入国家文化云的各地方文化云已在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但是在文化内容的丰富度和多样性供给方面还需加强,在满足人民群众使用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性、互动性和个性化需求方面有待升级。最后,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这需要结合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数字文化消费需求,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兴趣等细化数字文化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开发更多元化的数字文化产品,如VR、AR技术支持的沉浸式文化体验或虚拟旅游、互动性的数字艺术和音乐平台等。同时,还可利用AI、大数据等技术,为人民群众的数字文化消费提供智能化推荐、个性化定制,促进数字文化消费的个性化发展。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要尊重城乡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精神需求。在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方面,要做好有形的乡村文化和活态的乡土文化的“数字画像”和数字建档等数字转化工作,借助数字艺术、网络文学、短视频、动漫技术等创作展现乡风乡情的数字文化产品,同时打造集乡村文化能人和组织机构、县域融媒体平台、省级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国家文化专网于一体的立体化乡村数字文化传播体系,促进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使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让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就城市文化数字化建设而言,要致力于构筑数字化的文化高地,强化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等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建设,提升文化惠民效能,注重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创新,为市民奉上丰富多彩、品位高雅的文化盛宴。此外,城市应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为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提供助力,消弭城乡数字鸿沟。

  提高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对数字文化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数字文化企业要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对用户的数字文化需求和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注重收集和吸纳人民群众的市场反馈意见、创意灵感等,通过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定制化、个性化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平衡,避免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单一性和重复性所带来的“信息茧房效应”。另一方面,数字文化企业要深化技术创新。紧跟数字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引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交互、边缘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先进的IT基础设施,以满足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所需的高效、安全和稳定的信息技术环境;打造数据湖或数据中台,实现数据的有效整合和深度挖掘;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质效。

  推动公众深度参与文化数字化建设。公众作为文化需求的主体,其深度参与可确保文化数字化建设与公众多样精神文化需求的精准对接。公众深度参与文化数字化建设,不仅局限于文化消费或体验,而且从内容建设、技术创新到传播推广全方位参与。首先,引导公众直接参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或平台建设。国家和各省公共文化云、市县级公共文化平台可通过设置“公共文化工作交流版块”、“嵌入式”数字文化作品征集版块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丰富数字文化的内容库。其次,加强公众数字文化素养教育和技能培训。尤其应关注乡村居民和老人的数字技术能力,村委会、城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等可成立数字技术培训组织和“数字技术适老化”服务组织,通过专业人士、基层工作者、亲人、社工等各方力量协同发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最后,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应构建和畅通与公众交流的平台,使之通过平台积极分享和推广自己喜爱的数字文化产品。同时,基于我国手机上网用户比例高的现实,政府相关部门要立足移动终端“小屏”数字文化内容的个性化、多样性需求,引导公众在“大屏”“小屏”跨屏互动中共同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者:艾志强,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州师范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刘佼 二审:宁园 三审:庄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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