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须文明,莫成交通安全隐患“制造者”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时间:2024-08-15 10:17   

  8月11日,河北一名11岁小孩跟随父亲在公路骑行时发生意外,摔倒后被对面车道行驶的小汽车碾压身亡,引发外界关注。

  近年来,骑行成了一大热门运动,吸引大批爱好者加入,但由于缺乏严格管理和场地限制等种种原因,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8月14日上游新闻)

  家长带孩子骑行,初衷很好,既可以在暑假期间多陪伴孩子,又能带孩子参加户外运动,锻炼身体。但这名家长的具体做法却存在问题。比如带孩子在机动车道骑行,违反交通法规。

  另外,遭遇不幸的孩子还未满12周岁,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之所以有年龄限制,是因为低龄孩子对危险的判断与应对能力较弱,一旦危险降临,转瞬之间,家长也难以帮助孩子有效应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重视体育锻炼,也有越来越多的城市重视道路慢行系统建设,绿色出行路权得到了更好保障,这也让“骑行族”越来越多。“骑行族”群体越来越庞大,其中还出现了不少未成年人的身影。对于未成年人骑行,家长要尽好监护责任,“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要避免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行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占骑行事故的7.5%。河北这起悲剧,也再一次敲响未成年人骑行警钟。

  因“骑行族”引发的交通事故,近年来屡屡发生,这背后与当前自行车“暴骑团”“飙车族”的出现有较大关系。凭借现在自行车的良好性能,一些“暴骑团”“飙车族”骑行速度很快,时速超过40公里,甚至比一些电动车、摩托车的时速还快,而这么快的时速,就更容易出事故,遇到行人或车辆,来不及躲避,就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而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车应在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非机动车道限速15公里每小时。

  别让“自行车竞速”成交通安全“破坏者”,要给“自行车竞速”踩“刹车”了。这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加强治理力度,要提高技防手段,对“自行车竞速”要能及时发现,要以快打快。还要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对自行车车速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对自行车骑行者闯红灯、挤占机动车道、低龄孩子违规骑行等乱象,也要有相应的法律规制和相应的惩治措施。

  带着健康、环保光环的自行车骑行,被誉为现代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骑友须知,只有文明骑行,约束好自己,不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制造者”,才能让这个美好的称谓实至名归。(戴先任)

(责任编辑: 刘佼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陈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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