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遵循“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这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改革任务,这一改革任务,深刻表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具有更高要求,相关制度建设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彼此联动更为紧密,体系化特征更加鲜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以制度体系保障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构建起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选举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立法制度、国家机构组织制度等重要政治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让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色更足。依靠这一制度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实现了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有效保证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更高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迫切需要充分调动全体人民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从而不断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更好为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这既要从大局出发,坚决落实好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又要于细处落脚,把制度建设成效体现到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上,努力让群众在每一次投票中、在每一次协商中都真切感受到人民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人民当家作主得到全面彰显。
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统筹推进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必须完成的各项改革任务,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特别是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切实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要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上着眼,切实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些国家的选举投票率之所以长期低迷甚至不断下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人失去了对本国民主的信任和信心。他们看到金钱政治驱动下的选举游戏,大多数人只是其中的“群众演员”而已,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人民关心的问题经常得不到解决。与此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制度创造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表达、监督渠道,积极运用5G、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让参与更加方便、快捷、高效、有序,让民主更具回应性,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展现出显著优势。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要继续锻长板、扬优势,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使各层级各方面的具体民主实践都成为助力群众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手段,持续增强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定力。(程同顺,作者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