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4-11-18 07:26   

    新征程上,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强党建引领、夯实制度之基、强化多元共治、聚焦民生保障,持续创新基层治理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基层活力,让治理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提供政治保证。二是夯实制度之基,促进民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三是强化多元共治,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四是聚焦民生保障,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落地见效。

    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指出,要“围绕深化民主和民生领域改革,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实践区”,强调要“要丰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种创新理论形态,也是扎根于基层大地的伟大实践创造。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江门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现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力引领了侨乡大地基层治理方向,而且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各环节、各要素和各领域,极大地激发了基层治理效能和治理活力,在治理动力、治理秩序和治理效能上推进了社会善治目标的实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基层治理各领域各环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以完整的制度设计和参与程序保障基层有序治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链条”意味着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之间有效衔接、紧密结合、相互关联,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融入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以民主链条夯实治理根基,推动基层有序治理。

    近年来,江门各地不断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形式,如在民主协商方面,从开辟协调议事平台、拓宽协商渠道、扩充协商主体、明确协商内容、创新协商方式以及规范协商程序等方面落实落细民主协商,做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让群众能够见到想见的人、说上想说的话。在民主决策方面,探索“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着办”,推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定”,让决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通过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把“干什么”“怎么干”交给群众来定。在民主管理方面,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人大代表参与、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在民主监督方面,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依托,以村(社区)、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为基本单元,打造形式多样、布局广泛和功能互补的基层示范点类型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这些实践探索,真实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江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

    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优势

    伴随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层群众对民主的诉求更加多元,这就对基层民主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调研发现,基层民主治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基层民主参与程度参差不齐,基层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二是基层干部民主素养有待提高。在少数干部的观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仍停留在口号层面,尚没有真正转化为治理实践与效能。三是民主协商与基层监督动力不足。

    新征程上,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强党建引领、夯实制度之基、强化多元共治、聚焦民生保障,持续创新基层治理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基层活力,让治理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提供政治保证。实现基层善治,在发展基层民主中应一以贯之地坚持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有机结合,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根本准则。第一,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在基层民主治理实践中,要把广大民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基层公共事务和事业管理中来,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引领。第二,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基层治理,需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优化组织设置,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共建美好家园。第三,要提升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需要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自身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成为躬身基层治理的实干家。

    二是夯实制度之基,促进民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既是一个不断完善民主制度的过程,也是一个持续落实民主制度的过程。第一,要加快制度集成,构建更加完整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对实践中行不通、低效率的制度机制加以变革和改造,因地制宜对基层民主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微观设计,让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更符合具体的治理情境。第二,要提高制度执行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在治理实践中落地生根。将运行有效的基层民主制度贯彻落实到基层治理实践中,强化基层政府对基层民主制度的执行力度。第三,要加强制度创新,促使基层民主制度持续释放治理效能。要通过改革来补齐制度短板,以创新激发制度活力,提高民主制度在基层实践中的适应性和匹配度。

    三是强化多元共治,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过程中,既要发挥党委领导的根本保证作用,也要发挥政府负责的关键作用,还要发挥社会协同的纽带作用以及公众参与的基础作用,以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第一,要发挥基层政府带头作用。为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搭建平台、制定规范,培育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引导人民群众积极表达自身意愿和诉求。第二,要发挥社会组织引导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等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要,减轻基层政府的社会服务负担。第三,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治理的积极性。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完善民主参与规范,抓住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汇聚起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磅礴力量。

    四是聚焦民生保障,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落地见效。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发展福祉,不仅要关注民生和解决民生问题,更要关注公民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民主与民生的互动共进。要聚焦人民群众亟须解决的难事,广泛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精准发力。民生无小事,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做到人民群众呼声有回声、人民群众期盼有回音,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治理实效中成色更足。此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还需要不断拓展民生服务惠及范围,利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领域、全覆盖的优势,落实好民生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改进民生服务方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黄立鹏,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讲师)

(责任编辑: 刘佼 二审:宁园 三审:钟建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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