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维权,全额退保”“法务援助,司法维权”……年关将至,“代理退保”骗局层出不穷。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社交平台频频出现“代理退保”的宣传,不少以“XX法律咨询”“XX法律服务中心”等命名的账号密集发布“全额退保”的视频、文章来作诱饵,在投保人询问时引导添加私信,偷偷经营着“代理退保”的生意……
据介绍,这些不法分子以“代理退保”等名义,通过诋毁保险产品、承诺更高收益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恶意投诉或举报保险机构进行退保,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侵占退保资金,逐渐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代理退保’可能会让消费者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还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被恶意利用,严重的还会在不法分子的引导下做出伪造证据等违规违法行为,广大保险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面对‘代理退保’一定要坚决说‘不’。”江门明亚保险经纪人赵焕栋说。
江门日报记者 傅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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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前阵子我在一个短视频平台刷到可以代理‘全额退保’的直播,考虑到年底开销大,最近家庭经济压力也大,所以产生了退保的想法。”近期,江门某保险公司客户彭先生通过线上平台联系了退保黑产中介,并在对方的要求下,缴纳了3000元退保手续费。随后,黑产中介还以手续需要为由,向彭先生索要了其保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手机联系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重要信息,声称可代其办理“全额退保”,若不成功将退还3000元手续费。
在黑产中介的指导下,彭先生反复通过不同渠道投诉保险公司和保单销售人员,但最终并未如愿获得保费全额退还,当彭先生意识到“全额退保”无望,要求黑产中介退还手续费时,黑产中介立即将其拉黑,无法再联系。更令人愤怒和无奈的是,自此之后,彭先生手机的骚扰电话不断,疑似个人信息严重泄露。
“代理退保”是指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修复征信等事宜”为由,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非法代理退保”已逐渐形成一条披着“维权”外衣,通过恶意投诉实现“退保理财”“退旧换新”以及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的黑色产业链。这条产业链正从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延伸到车险领域,并呈现运作模式“产业化”、宣传方式“网络化”、蔓延态势“扩散化”的特征。
那么交点手续费,真能全额退保吗?结论是当然不能。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代理退保”组织通常会先阻断保险公司与客户联系,并尝试与客户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协议”,收取高昂定金,甚至以身份证件、保单、银行卡作为抵押,从而捆绑客户,再教唆客户通过编造投诉理由、设计圈套、闹访等形式,引导被诉人或保险公司其他人员做出不利的陈述,并利用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等方法“钓鱼”取证。在取证过后,恶意投诉组织随即向监管部门投诉,对保险公司施压,进而完成退保。一旦退保成功,恶意投诉组织随即向客户收取高额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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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代理退保”或面临法律风险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提示“代理维权”乱象可能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信息泄露、法律责任等风险。2020年12月,江门破获全国首例保险黑产代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广东江门开平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银保监会部署开展保险领域恶意投诉治理工作以来,全国破获的首起黑产人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判决。
广东法大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声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此投保人有无理由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投保人无理由退保只能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与投保人已交保费少了不少。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要达到全额退保的目的,只有保险合同被认定是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时才可能实现全额退保,其中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或重大误解的两种情形。“不法分子大多也是利用这两种情形,但他们不是根据当事人的客观事实,而是会采用一些虚假材料等非正常手段与保险公司纠缠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顾事情对当事人是否带来其他的不利后果。”张声弘说。
为此,张声弘提醒,在参与“代理退保”过程中,消费者除了面临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信用受损、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外,还可能因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构成欺诈,从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和合同内容,自己不愿细读了解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来加深自己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在确实需要退保时,一定要咨询专职律师、聘请专职律师代理和解或诉讼活动。”张声弘说。